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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月, 2006

內容加值產業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風貌?

原載於:中華民國政府出版品簡訊第62期
發行日期:2005-4-29

英國兒童文學作家戴安娜.韋恩.瓊斯(Diana Wynne Jones),是一個筆法細膩又極富想像力的作家,她在2001年的時候出版了一本奇幻小說,書名叫做《Howl's Moving Castle》,剛開始這本書銷售很普通,知道或看過這本書的人也不多。故事內容是描述一位18歲的少女蘇菲,因為得罪了荒野女巫,而受她詛咒變成90歲的老婆婆,為尋找解除咒語的方法,蘇菲闖入了會四處爬行、內部處處是機關和魔法的移動城堡。四年後的今天,台北上映了這部改編自小說的同名動畫,它就是由日本動畫大師宮崎駿所監製的《霍爾的移動城堡》。


原創力等於競爭力


這個改編有多大的影響與產值規模?日本從2004年11月20日起開始上映《霍爾的移動城堡》,僅僅兩天之內,負責製作發行的東寶映畫就正式對外宣布,入場觀眾已經達到110萬4980萬人,票房收入則高達14億8384萬日幣,成為日本影史上前兩日之內最賣座的影片。除了電影本身急速竄紅,連帶以電影內角色製作而成的玩偶、錄影帶、海報、遊戲等等周邊產品也大受歡迎,最後,原著小說也開始水漲船高,原著中文版小說、改編漫畫更是一時洛陽紙貴。戴安娜一定沒有想到,一個文字式的幻想透過動畫詮釋後,竟然有這麼大的威力。


宮崎駿製作以及木村拓哉配音的註冊商標或許是一個賣點,不過原創的點子相形之下更為重要。原創概念有點像是發明出一種新刺激元素,但這種元素產生並不容易,憑空要創造出一個前所未有的創意點子困難度很高。在傳統出版內容產業中,創意被充分發揮在既有的工具上,例如紙張折疊的形式、紙張的材料、印刷方式、裁切方式等等,但是當紙本演化時間夠久,就難免出現「老瓶新酒」、「陳腔濫調」的重複模式,畢竟紙張及其應用數百年來應該發揮的創意幾乎都被採用過,後人很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創新局。紙張也與非紙張合體變種成新產品的案例:比較傳統的像是紙傘、燈籠、壁紙,最近則有音樂賀卡(裡面藏有音樂晶片與蜂鳴器)、刮刮樂(別忘了它也是印在紙上)、膠帶(尤其是3M公司的產品)等等。紙與書的突破比較平淡,除了一般人鮮少注意到的紙質和印刷方式進展,外貌變化在數十年間並無多大差異。2005年台北國際書展展覽的手工書是另一種復古創新,不少以手工完成裝禎的書,似乎透露紙本書的印刷其實還有許多變化空間。


出版加值產生另類產值


若內容可以跳脫紙張、印刷、庫存的禁錮,那又會是什麼樣的光景呢?或許是將內容以另一種「載體(device)」紀錄、展示、應用,也或許是把內容「印」在不是「紙」做的地方。當內容有了一種以上的運用,直接創造出另一種價值,這就是所謂內容加值產業的範疇。一項創意無法立即換成生意,這種創意可以稱之為藝術;如果創意馬上被換成了生意,新型態的加值也就出現,而且還會有複製效果,額外開出好幾條新路。


同樣是紙本文學與電影的結合,「紙而優則演」的還有《哈利波特》、《魔戒》以及《霍爾的移動城堡》,這些都是不錯的內容加值案例,但是它們還抵不過已經演化出系統的加值應用元尊,那就是迪士尼(Disney)。當東方還在苦於「原創」的時候,西方已經完全掌握授權的利基所在,為不同創意商標呈現開發出一系列的授權模式,有效放大既有產值數倍以上。比方說迪士尼對把米老鼠等卡通肖像印製在大衣、夾克、長褲、T恤或是鉛筆盒上,都各有一套制式的工作流程與收費標準,想「加值」的人對迪士尼提出申請,並按授權方式繳交授權金,就可以開始將迪士尼卡通圖案印在自家商品上。另外像是1974年由日本Sanrio公司設計的凱蒂貓(Hello Kitty)、英國碧翠絲.波特(Beatrix Potter)設計的彼得兔(Peter Rabbit),也都因為授權商標圖案創造許多間接產值。


延伸產值是一種擴大應用


除了前項收取授權圖像權利金的型態,另一種加值是來自於「轉換成其他商品」的加值。與前者不同的地方是,前者只授與「權利」,但並不干涉你商品的銷售狀況,也不會再參與你的收益分配(有點像加盟店)。後者商品化的加值則是在於自行開發多種商品,商品間有一種「家族產品」關係,而這種創意通常具備高延伸特性(有點像直營店)。例如某電影公司在拍攝電影時,同步推出玩偶、電腦遊戲、電視影集、套幣等各種延伸商品,一次替「創意」找到了更多的「延伸創意」,這就是另一種多重加值收益。迪士尼、凱蒂貓推出卡通之餘,也興建了大型遊樂園、錄影帶、卡通圖畫書、布偶等等,都是延伸創意並獲得更大收益的一種方式。


內容加值除了在授權以及衍生性商品的價值外,它也能用「置入式行銷」出現在各種電視、廣播或是報章雜誌中,創造出另外一種娛樂價值。一種內容,多種樣貌的時代,已經成為多數人生活的一部份,如同一個新聞事件會同時出現在電視、電影、廣播、報紙上,普及到你想躲都躲不掉。號稱人類歷史最悠久的紙張出版也在變化,回過頭觀察整個出版創意價值的原貌與進展,不難發現「傳統出版」已經開始步入「數位出版」階段,只是變化是緩慢又試探性的成長,以致於大家無法立刻察覺罷了。


數位出版是一種出版行為


出版的概念當然不能限定在紙張出版範疇,廣義的出版應該是一種「出版行為」而不是「出版內容」,創作者能夠藉由此一行為把自我意念傳播出去,這與內容呈現的方式與樣貌無關。出版也不能限定在規模上(size)或內容格式(content format)上,除了單獨個人可以成為出版者,資訊量上不論是一本書、一張紙還是幾段話,也都可以成為出版的素材。同樣的狀況在「數位出版」上,狀況當然也適用,而且所牽扯的領域與定義將更為廣泛,除了以上的規模與內容格式外,更不再侷限在書寫與紙張的組合,而是擴大成只要是數位媒體能呈現的方式都會適用。


「網頁」很快的在十多年以內成為主流媒體(只是有些傳統媒體人還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超過上兆的資訊不斷竄流於網路間,隨時都以億兆的速度不斷膨脹中。這一頁又一頁的網頁(web page)算不算是數位出版的產物?如果網頁被歸納成數位出版品,那麼脫離平面文字、圖片以動畫、音樂為主的網站,已經變成多媒體混合體的狀態(加上又有螢幕,看起來更像是電視媒體),這還算是數位出版的產物嗎?很明顯的,隨著時空更替與演進,學術定義會跟不上演進潮流,對於這些不斷相互橫跨領域的媒體,過渡狹隘的定義反而會讓人搞不清楚真正內涵。因此,數位出版、數位音樂、數位影像等等各種數位內容次領域絕對會相互重疊一部份,甚至於有些是相互完全交疊、彼此包含其中,根本無法強行分開討論。


數位出版新舞台


一批新的數位出版型態開始出現,電視、電腦、個人隨身助理PDA以及手機是這些數位出版活躍的地方。首先是「電視」,類比電視當然不太可能出現數位出版的應用,不過數位電視就給了一個很好的機會,尤其是當數位電視允許雙向傳輸資料,更讓出版品數位化、互動畫、資料庫化後有另外一番應用:看電視像看書。這種呈現與其說是「書的變形」不如說是CAI電腦學習軟體的電視版,不過電腦需要安裝軟體,使用上也比較不方便,現在則是搖身變成一個電視頻道,還可以透過遙控器加以選擇答案作答,目前這些應用服務已經可以在電信業者推出的MOD(隨選視訊,Multimedia On Demand)上看到,而且內容有愈來愈多元的趨勢。儘管在數位電視上的數位出版品還很少,但數位電視未來的發展潛力無窮。根據統計,美國每100人有84人有電視,台灣是每百人有39人,電視早已經是一項家中必備媒體,堪稱是最具滲入跟穿透性的工具。


「電腦」是被數位出版應用最廣泛的工具,也是這四類中唯一可橫跨國界卻不必花費大量金錢的方案,不過電腦也有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對「老一輩」的人來說操作門檻依舊存在。目前美國每一百人約有66人有電腦,台灣則是每百人有47人有電腦,在台灣的普及率反而比電視還高,這是很值得關注的事情。電腦當作數位出版媒介的優勢除了電腦大量普及外,當然也跟目前出版工作有某些契合。出版社原先已經用電腦工作,製作印刷品前的半成品都是電子檔案,現在只是多發行一個版本罷了,所以轉換並不吃力。更何況與實體書相比,數位書沒有紙本書的庫存壓力,立刻就成為最佳的出版試煉場所。根據城邦數位出版的研究發現,2003年到2004年台灣電子雜誌銷售量增加了30%,另有高達約15%的外地人(非在台灣居住)購買華文數位出版品,人數與銷售量還在不斷攀升中,可見得數位出版改變了兩種生活面貌:一、中文紙本書難以在全球購買到的問題,數位化後得到很好的解決(因為出貨到世界若沒有超過一定數量,就變成沒有經濟效益,電子書就沒有這樣的困擾,因為電子商品不需要庫存)。二、新閱讀模式出現,無紙化閱讀慢慢成為現代人的風潮,而且變得不再是電影情節,而是真切融入生活的現況。


手機書將成為主流?


手機是一項殺手級應用,凡是與手機結合的服務,後來都會證明該服務會被手機所「內化」成一體。最早的例子是市內電話,用戶與用量都被手機搶占;接下來就是數位相機,不但內建相機的手機銷量大增,還反過來侵蝕到數位相機既有市場。以目前個人隨身助理PDA以及手機的激烈競爭來看,手機功能不斷提升,未來很可能只剩下手機留存下來,而如記事、提醒、運算等功能則是被包含在未來手機之內(現在已經有很多款內建PDA功能的手機)。


從圖鈴下載、簡訊傳輸、電子賀卡不斷增加的手機服務看來,接下來的數年間要發展出手機書、手機雜誌以及手機遊戲並不困難,基本上還是卡在傳輸速度與螢幕解析度這兩個問題上。好消息是今年(2005年)3G服務將會陸續展開,高速大容量的通信服務將會提升手機傳輸到寬頻網路的水準,新的手機則會採用高解析度大螢幕,螢幕至少是比照VCD畫質的320×240規格,閱讀電視跟電影都不會有障礙。有專家認為,在這樣的螢幕尺寸下(就算再大一倍),閱讀書籍品質還是不夠理想,根本不可能會有適宜的數位出版品出現。不過也有另一派學者表示樂觀,新的媒體介面會自行開發出適宜的出版品,轉換到手機螢幕尺寸的手機書,字數應該比電腦螢幕更少、更精簡。資訊量多並不是手機書的優點,而要講求與手機搭配上的方便、即時與快速。


一次創作,多重享受

幻想未來世界應該是這樣的,當創作者完成一部作品時,除了印刷成冊之外(屆時印成書的目的,說不定是為了讓我們這些「老人」方便閱讀),訊息同時會被刊載在電子報、網站上。同步發行的電子書是完整版本,還包括作者預錄的聲音與影像,另一個手機版本電子書則是為手機環境量身訂做的精簡版,在搭乘公車、捷運的路上能夠輕鬆讀完。廣告商已經安排幾個打磚塊遊戲在裡面,吸引你在看書中按一下畫面上的「Play」鈕,然後適時彈出廣告。


互動電視則會普及到客廳、車輛、捷運站或手持電視上,互動節目都是可以選擇的,包括過程、結局、或是扮演的角色,讀者可以選擇「閱讀」一本書的文字版、影像版還是動畫版。由於以上這些電子書都是透過網路連線,想購買只要連線即可下載更新內容,程式會自動判斷下載適合版本到適合閱讀器中。此時,電子書已經有了另一種身份,那就是「多媒體內容(Multimedia Content)」,新組合、新嘗試與新型態,未來閱讀勢必將成為一種全新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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