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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4月, 2006

數位圖書館能取代現在的圖書館嗎?

原載於:中華民國政府出版品簡訊第61期
發行日期:2005-3-30

美國偵探小說家丹•布朗(Dan Brown)在他的作品《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中,有一段描述圖書館的情節。故事是敘述符號學家蘭登被捲入一場詭異的「拱心石」爭奪戰,而這個秘密將直接影響兩千年來的教會發展,全部秘密都被封存在一個接著一個的密碼中,要解開這些密語並不容易。在過程中,為了解開其中秘密的詩句,男女主角進入國王學院裡「宗教體系研究中心」的附設圖書館,用全球最先進的電子圖書館找尋線索。

故事中主角透過圖書管理員的協助,透過交談與分析找到正確的關鍵字,然後使用「搜尋引擎」在諾大的資料庫中找到結果。有了科技的幫助,整個搜尋過程時間並不長,但是卻傳達了幾項事實:

第一、以前要在圖書館裡面找書,要不是用櫃檯邊的圖書資料卡逐一翻找,就是跟櫃檯服務員詢問。通常前者會耗費許多的時間在「書名」與「內容」的猜測上,像是《尋找麥當勞》這本書其實講寵物的故事,這隻小狗就叫做麥當勞。光靠圖書資料卡的資料,很難找到比較細節的內容,尤其是還要靠手工跟眼力,就跟在大海裡撈針一樣困難。後者則是考驗圖書管理員的學識,「請問你知道without wax要怎麼找到答案嗎?」【註一】多數管理員可能會皺眉並告訴你「很抱歉,幫不上忙」,除非他認真的看過館裡的每一本書。

第二、資訊不發達的年代,圖書館是象徵資訊保存與典藏的聖地,身為一座概念型「知識庫」,「被分享」成為一個重要的指標(一端在使用資料);然而圖書館需要大量廣泛的館藏,上端資訊提供者需要「分享」(另一端要捐出資料)。在大量累積的同時,數位化確實會帶來極大的便利,這個故事裡的圖書館就是這樣。舉凡各種教會內的各種典籍、手稿、公文、書籍等等,全部都被數位化保存,想要找到這些資料,在搜尋引擎協助下一點都不是什麼難事。

第三、民眾對「關鍵字」是陌生的,因此儘管數位化到了極致,資料依舊是「死的」,找資料的方法卻是「活的」。如果初次找資料的人,不會使用關鍵字(或不知道如何檢索),那真的還不如就用「圖書資料卡櫃」吧!有個經驗豐富的管理員從旁協助會省下很多事情。

圖書館數位化與數位圖書館

這顯然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方法。「圖書館數位化(library digitalization)」是指將流程與管理加以數位化,免除紙張更新、查找、保存上的困難,但是為了數位化,顯然書籍內容也必須逐一加以數位化,這是一個龐大的工程,中間還卡著個「著作權」歸屬與權利的麻煩。「數位圖書館(digital library)」則是徹頭徹底的數位化虛擬圖書館,沒有真的書、真的人、真的地點,但是服務起來就跟實體圖書館沒有兩樣。

這兩項看起來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解決方式卻不同,其中有幾個關鍵的困難,是目前大家還沒辦法解決的:

一、誰才是格式標準

答案是「目前沒有確切的標準」。所謂標準(standard),就是一種共通規範,在相通的準則下資訊、商品才能相互流通,頗有「書同文、車同軌」的道理。標準不是以某機構或某單位公佈就生效,那比較接近像是小規模的「內部規範」,標準需要靠市場與機制的檢驗,然後才變成舉世通行的正式標準。

電子書與電子雜誌的格式不下數十種,原因就是每種數位出版品的「內部規範」都有其優勢。Adobe的表格、樣貌可以跟紙本印刷感覺相近;Microsoft可以自由放大縮小、並改變其字體字型;美國Zinio和台灣「新局電子書」則可以播出語音,還會模擬翻頁。儘管各占擅場,但是對閱讀者來說,這些都需要另外裝一個閱讀器,幾乎每種書都有不同的啟動方式,讀者使用上簡直痛苦不堪。想像一下用Office Word編輯朋友的檔案,用B軟體編輯辦公室裡用的,C軟體編輯公文用的,D軟體則是……彼此間還需要靠繁雜的轉換,這是不是很不方便。所幸今日已經被Office Word所統一,當初微軟的「內部規範」也就變成了我們的標準(換另一個角度,大家就沒機會體驗其他軟體的優勢了)。

二、沒有萬年標準規格?

基本上,要找出能夠像紙張書一般延續存續千年之久的「標準規格」並不容易。拿音樂來說,從最早的黑膠唱盤開始,幾乎每一次的標準格式轉換都要重新換血與痛苦一次:黑膠、錄音帶、CD、MP3,其間的格式都不相同,從歷史軸綜觀來看,若你想要收藏其中一種格式,那一定會無時無刻擔心面臨被淘汰的命運,然後全套必須重新買過。

不單是實體世界,電腦裡的電子書檔案也接近這樣的狀況。電腦系統不斷升級,檔案也更著變動版本,發生無法相容的問題。五年前的許多特殊檔案格式,今天的應用軟體有些已經無法開啟了,像是早期的畢昇排版軟體、達文西掃瞄軟體所產生的檔案,都不是現在主要流通的「標準」,不少檔案就這樣「失傳」於進步之中。對消費者而言,貿然採買了一批電子書,一定希望是一輩子的資產,但誰知道十年後還打得開嗎?所謂「萬年標準」指的就是無需一直跟著轉換的檔案,看來現在的科技還沒有辦法保證這一點,但是紙本書可以。

三、誰是書的主人?

你是電子書的主人嗎?雖然以下兩種形式不必擔心格式的問題,但是卻有新的問題發生。1.如果電子書是採用串流技術顯示的,那麼螢幕上所看到的不過是暫時的影像,也就是說,你根本沒有真正的擁有它,只要與串流網站斷線(例如沒連上internet的離線狀態),那就什麼也看不到。2.如果電子書是採用網頁資料庫型態,就必須申請帳號密碼登入,網站資料庫計費多數是採用月租制的,當租期屆滿後,相同的問題再次發生,這些資料庫就再也無法閱讀,這種情形下的「藏書」,意義就跟向出租店借得比較久一樣。

好處是這樣的書固然不必負擔保管之責,而且隨時更新,但有個更嚴重的問題,如果服務不持續供應,那是不是你所有書都會失蹤?因為你買到的是「暫時性使用權」,而不是「擁有權」。

四、借閱規則與著作權衝突

租書店合不合法?未經原權利人同意而將他人作品拿來公開展示,並且加以出租,這其實並不合法,因為已經嚴重傷害了原權利人的基本權利。原本可以銷售一百元的商品,卻被以15%價格出租,對出版商來說,一次損失85%的收益;反過來說,但是只要出租量夠多,出租店第七本後就可以回收,反而侵犯了原權利人應得的利益。對作者與出版商來說,七本已經損失了595%的利潤!

雖然是社會公益,圖書館的借閱行為也必須有所節制,無限制的副本借閱會讓商業書的銷售受到破壞,電子書就可能是這樣子。若是對目前書店尚在流通的書籍數位化,再進行毫無限制的複製,來借就複製一份,那肯定會破壞原有圖書市場,因循變化的結果,變成沒有人敢冒風險出版。因此多數學者主張「電子書的複製是受限制的,應該單本、單本銷售」,儘管數位複製容易,圖書館買的電子書「本數」會受到合約限制,借完就沒有,除非圖書館多買幾份該書借閱的權利。儘管如此,買本電子書後再借書給公眾,難道就真的應該是免費的嗎?還是借的時候該回饋給作者一些酬佣?學者專家對這些還沒有個定論。

圖書館是有機體

沒有什麼行業是一成不變的,就連路邊攤都會隨時間演化進步。圖書館並不是一座冷冰冰堆滿書籍的倉庫,而是會隨著時代進步而增加、減少、擴充、變化的知識儲存槽,至少今日看來,「書」只不過是圖書館內眾多收藏項目之一罷了。

數位化的便利誘使許多紙張、膠捲、磁帶資料轉成數位型態,圖書館的演化會掀起一場前所未有的知識革命,不管是知識的轉換或是如何利用,未來知識的取得一定會將更加容易。不過弔詭的是,儘管數位技術有這麼多優異的能力,但圖書館的功能似乎一直無法被有效彰顯,數位化程度較深的人變得較少去造訪圖書館,數位圖書館的實現看起來也遙遙無期。

原因是科技走得太快了,現實應用沒辦法跟上腳步,所以發生了落差。原先作者、出版社、圖書館、圖書館管理員的角色,在網路上重新被洗牌一次,某些角色甚至於被取代了!

作者、出版社與圖書館端的落差 面對全新的權利--數位著作權--顯然大家都不知道如何正確料理它,在生產-製造端都說不清楚的情況下,多數權利人採用鴕鳥政策,也就是不知道的東西先不要去碰觸,免得釀成大禍。過渡的保守產生下游工業出現失調,沒有數位內容當然也就不會有數位內容的應用模式,就像沒有發明汽車的話,路上也不會有以汽車當交通工具的運輸業、旅遊業等等其他行業應用。說服作者與出版者需要更多的法律保障,或是一紙讓人心安的合約。

傳統圖書館對數位應用端的發展也非常落後,當然也要怪產業的原罪,因為上游產業沒有電子書可以供圖書館接續發展。在搜尋引擎巨擘Google發展出一種「裴吉位階(PageRank)」技術後,資料搜尋的看法已經面臨革新階段。為了有效找到自己設定範圍下的資料,Google的資料採用「加權制度」,而不是大部分網頁的按筆畫、按資料庫順序排列。假設你想找一筆資料是「研考會」,輸入搜尋引擎後,在全部都是機器設計迴路下,如何在最短時間內出現你要找的資料?這可千萬不能用剛剛的按筆畫、按資料庫順序排序,因為你真正要找的網頁,說不定落在很後面。裴吉位階的發明會自動計算哪一個網頁比較重要,以決定排列次序,而重要的依據視有多少連結指向該網頁,每個連結有不同權重,畢竟出現在CNN上的權重肯定比出現在XYZ上的要多。

再多書籍作者也比不上一座串連式集合創作環境,這當然指得是網路。從BBS、網誌(blog)、個人網站一路到中大型商業網站,裡面佈滿了各種雜亂無章的資訊,數量上已經不輸給圖書館,但卻沒有圖書館的系統化、全面性與精緻。但是網路也是一個有機體,不斷的革新與變化,成長速度比圖書館快得多。從知識體的角度來看,網路又何嘗不是一個開放性公眾圖書館呢?管理員變成是機器、大家都是作者(只是有些不夠專業、有些則是錯誤的資訊),數位圖書館早就已經出現,只是大家還沒意識到而已。

數位圖書館西風比東風強

美國電子書在圖書館部分發展得比較迅速,除了科技較東方先進外,市場規模也是一個極重要的因素。想像一下在美國,一本電子書若光是銷到圖書館就能平損製作費用,其他賣到B2C市場則是多賣多賺,誰不願意嘗試?

回過頭看東方的四個主要陣營:中國的數位內容雖多,可惜出版受到政治干預,因此變革成長速度較為緩慢,但也就是因為政府干預,所以幾乎每本新書都有數位版本,是世界目前擁有電子書最多的地方。挾這樣的最佳優勢,中國網上閱讀與數位圖書館也發展得非常成功,至少有上百家圖書館提供線上借閱電子書功能。日本則埋頭發明自己的格式,甚至於發展出適合閱讀電子書的閱讀器,由於實體出版的取得便利(數位閱讀相對令人感到不便,很多人還是習慣在紙張上看書),數位出版遇上銷售不佳的瓶頸。使用韓文的人口並不多,意味韓國這個領域的市場非常小,同樣也遇到銷售的瓶頸。

台灣是出版旺盛與發達的國家,不過人口較少,市場反而限縮了規模,數位出版便成為許多人心中「不發展會失去競爭力、發展又沒利潤」的角力戰。所幸台灣漸漸發現中文語言的優勢,向中國發掘新市場,台書中賣、中書台賣的模式不斷的被發掘出,雙方的電子圖書館系統(中國稱「數字圖書館」)、期刊資料庫、電子書庫、電子雜誌都已經流通繁忙,台灣不少圖書館早就開始引進中國電子書。相信只要有市場利基存在,數位發展只會向更方便的地方加速而不會減緩。

【註一】without wax出現在丹•布朗另一本書《數位城堡(Digital Fortress)》裡,是男主角考驗女主角的一段密語,解開後將會出 現其中隱喻的字。為了讓讀者日後閱讀該書更有趣味,這裡暫不公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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