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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0月, 2006

下一個網路世紀:影像王國

原載於 Download/2006.8.20

紐約時報網路版最近有篇介紹OQO的文章,介紹Model o1的發展現況。

OQO是一台麻雀雖小,但是五臟俱全的超小型手持電腦,體積比PDA稍微大一點,但是跟筆記型電腦相比卻是非常精巧,約只有它們的一半。運算效能比PDA稍強,CPU有1GHz,外加256MB記憶體,還內建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作業系統可以跑許多應用程式,跟一般筆電看不出有什麼不同。最有趣的設計是,它的圓形touch pad在右側、滑鼠鍵設計在左側,平常那兩鍵以上下方式排列。

看到這裡,讀者難道不會想看一下它的長相嗎?

影像,我要影像!

沒錯,紐約時報在報導的時候,就是與cnet合作,所以這篇報導不是什麼長篇大論,而是一段影片。資深編輯Rafe Needleman在影片中,一邊講述一邊則現場操作,說實在的,這比上面幾段長篇大論都有用。Show me!這才是重點。

片中Rafe邊講邊操作,OQO在手中更顯出它的相對大小。可推動的滑蓋、滑鼠的外觀,影片中演出許多「你自己看吧!」的元素。同時,你也會發現它的影片並不長,一分鐘的時間符合網路上「耐心」的極限。

有愈來愈多的網站開始出現影像化元素,而且正不斷從「裝飾性」元素變換成為內容。這些改變的原因,一方面是內容生產者對消費市場的認知,瞭解消費者真正想看的東西,是介紹物的本身,而不希望藉由文字轉述。一方面是透過編輯的描述,消費者還是看不懂,更慘的是,新科技有時難以形容,編輯們根本寫不出來,多數要靠消費者親自體驗才行。另外一個重要的關鍵,就是消費者的頻寬愈來愈大,傳輸檔案的容量上限日益增加,就連即時透過網路觀看影片都沒問題,這才讓網站影像元素不斷增加。

消費者導向

隨者消費市場的轉移,3C家電也逐步推向有影像的市場,iPod是一個例子,3G手機也是例子。不知道各位發現沒,最近的手機廣告有點不一樣,裡面幾乎都不太用嘴巴講,而是用眼睛看電話(雙方以影像對話)。

儘管影像市場並不是最近才開始的,但是最近幾項科技的進步,確實開始催生這項革命。

故事要從幾年前說起。不管是幾年前就開始出現的Mpeg4播放機,或是可攜帶的多媒體播放機,基本上螢幕、操作設計與儲存容量都不差,除了價錢稍貴外,賣相一點都不差。不過推動幾年的時間看來,普及率幾乎沒有什麼進展,消費者接受的程度也有限。

這個情況直到Apple推出「網路-iTunes-iPod」三合一的模型出現,這才開始突破僵局。很顯然的,消費者要的不僅是功能強大的硬體,更希望得到「容易輸入內容」的機器。像是Mpeg4播放機,要在裡面安裝內容門檻太多,既沒有合法內容管道,也不太容易取得可供播放內容,這些都比不上iPod方便。

消費者還要夠炫的外觀,帶不出門的笨重機器,不僅不好用,更慘的是還會被朋友恥笑。

手機影像真的用得到嗎?

你別太鐵齒,五年前我隔壁的同事也告訴我同樣的話:「哪一個白癡會用手機拍照?」好啦!他現在或許已經忘記這句話,不過他現在就是自己口中的那個白癡。

尤其是3G的開通,電話頻寬立即向上提升,用手機內建攝像機交談的景觀遲早就要到臨。不過這項科技目前還有一個超級絆腳石,那就是通話費與影像電話的費率過高,除非這些相對下降到消費者認同的地步,或是乾脆採用flat fee(像ADSL,費月租費可以無限使用),不然就算再好用,也不會有人跟縮水的荷包過不去。

內容等不及,乾脆自力救濟

既然影像需求這麼大,消費者苦等影像內容不到,一場革命就此展開。首先發難的就是來自blog的壓力,有人稱這些影像部落格是vlog,也就是video blog的意思。

有些blog是藉著blog的名聲,強殖成某種行銷用語,實際上已經脫離blog的意義,根本不是blog。不過vlog構成很難不靠消費者的力量,blog你還可以靠自己的人力寫出「像是blog的非blog」,但是影音網站要靠更多的影像素材,靠更大量的投稿,這並非一個公司或企業能獨立辦到。

YouTube和Google vidoe只不過是冰山一角,靠網友不斷的上傳,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超大影像資料庫,催生了網路影片爆發力。以前,坐在電視前面,看電視台刻意安排的節目時代就要過去,現在消費者能坐在電腦前,挑選自己想看的「節目」,而節目的製作人,說不定就是你的鄰居。

「別整天掛在電腦前看影片!」說不定就是下一階段父母要說的話。

內容供應商在哪裡?

既然網友已經開始掀起革命,那麼內容供應商的內容在哪裡?套句網路反盜版的名言:盜版會消滅許多工作機會。其實不只如此,盜版已經消滅了許多內容製造商,因為盜版讓網路內容產業近乎無利可圖,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這也是為什麼網路愈來愈興盛,來自傳統內容業者的內容卻相對成長緩慢的原因。

有了前車之鑑,影音網站都有嚴格的版權保護,現在要複製網路影像網站裡的影像難度更高,這至少對一般消費者來說很有用。另外一方面,這些檔案都很肥大,拷貝下來還容易遺失,留在網路上還比下載回來更方便(上述兩網站還提供書籤幫你記憶好片)!

不過說擔心被盜版,不過是眾多原因之一,還有一些更嚴重的原因是,傳統內容商沒有製作影像(或是動態內容)的能力。一家出版社、報社或是平面工作者,長期以來就是以文字、圖片構成其產品,所累積的製作智慧也都僅限是在平面出版。一旦轉移到網路上,就必須重新累積,這是一個費時又花錢的工作(還不一定會成功賺到錢)。

沒有獲利模式(business model)也是一個大問題。多數網路事業是一個燒錢的行業,真正獲利的並不多,要靠銷售虛擬內容過日子,現在除了網路遊戲、音樂之外,其他都寥寥可數。看來,大家還要多看一陣子家庭錄影帶,等待下一波內容商自我革命才行。

http://www.nytimes.com/
http://cnet.nytimes.com/OQO_Model_01_Ultra_Personal_XP_Pro/4505-3126_7-31124684.html
http://www.youtube.com/
http://video.goo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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