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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1月, 2008

科技,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多快?

「妳想一想,幾年前我們的手機都沒有照相功能,幾年後的現在,哪一款新手機沒有照相功能?」遠傳的Roger回應記者的詢問。

記者問他,今天記者會發表的這項手機NFCnear field contact)功能,還要多久才能普及,針對這項目前仍不普遍的服務,Roger如上回答。這個答案很有趣,我在記者會後一路想這答案,是啊,我們以前覺得「有點難度」的科技,到後來都變得跟扭開水龍頭般簡單,適應真是現代人的絕活。不過正因為科技變化太快,一不留神就會不知道如何使用新科技,我們不是經常問「咦,這玩意兒怎麼用啊?」,久而久之自然容易得到怕自己落時的「科技恐慌症」。

讀者相信嗎?我小時候聽過這樣的笑話:一個剛打從城裡回家的鄉下土包子,看到城市人有水龍頭,就買了數個回家。到家後在牆上打洞,再把水龍頭裝上,這才發現怎麼樣都扭不出水,大罵城市人都是騙子。對年輕的讀者來說,這笑話一定很冷,聽不出「梗」在哪裡,不過筆者以前家附近真的還有打水的幫浦,後院還有水井,水龍頭在當時真的算是個iPhone等級的新科技(不信的讀者可以向超過四十歲的長輩求證)。

就算再簡單的水龍頭,升級的速度也不慢。多數捷運站、飯店、博物館的「水龍頭」都已經換成感應式,要洗手必須把手靠近感應器,水龍頭才會出水。在醫院或捷運廁所,我常看到年紀比較大的先生(因為筆者無法觀察女廁),就這樣被困在洗手台前,研究要怎麼樣才能讓水流出,東摸西拉一臉就是一個囧字。說實在,有些感應器設計得還真不易破解。

電腦的變化小,鍵盤、滑鼠、螢幕、主機大概就長那個樣子,外貌變化幅度有時不影響功能。手機是一個特例,演化速度比我換機的速度還快,裡面功能種類繁多,有時連想搞清楚的動力都沒有。

藍芽、無線、PNDGPSAGPSMPEG4real audioMIDI 音樂播放器功能,嗯,我必須說這些在我的新手機裡面都很少用。「講話」這功能還是佔了90%,另外10%是玩手機裡面的遊戲,供等車無聊時使用。那其他的功能我會用嗎?目前還好,至少還在我的掌握範圍內,除非一定要用到,不然聽歌有MP3隨身聽,看電影有電視,GPS車上也有,這些新功能都不是非學不可的功能。

我對硬體操作難度的輕視,直到前一陣子,一位朋友囂張展示了他的iPhone後,一切就不一樣了。iPhone居然是要用兩根手指來操作的螢幕,不必鍵盤,手指滑來滑去就能搞定。天啊,這真的讓我的「科技恐慌症」又發作了,原來兩根手指還能變出很多撇步,而我現在還沒開始練習。

原來之前那一些使用變化,都還在可以理解、不必刻意去學的範疇,但是現在變化開始跳躍。用慣Windows XP一定對Vista很頭痛,同樣習慣滑鼠的人,對觸控也會有一小陣手忙腳亂,只要科技不斷變化,我們就不會有終止學習的一天。難怪有人說活到老學到老,這句話在電腦時代真的是無窮受用!

混搭:成功真的不必在我嗎?

混搭(Mashup)至少有三種不同的解釋。

混搭一詞誕生於流行音樂,藉由音樂人的巧思安排,將兩種不同風格的音樂混合在同一首內,創造出新曲風與樂趣。

雖然這個詞可能源自於音樂界,但最早應用應該是在服飾穿著上。牛仔褲配風衣,或是T恤配襯衫再搭配鍊墜與長裙,層層疊疊的穿著效果產生一種波西米亞風味,這就是混搭的穿法。

網路也是一種混搭,雖然還有點爭議,部分學者認為HTML就是混搭的開始。文字、圖片與音樂透過HTML語法組合在一起,成為一種新的「呈現方式」,而且內容、來源、比例君搭配、調整。不過也有專家認為,層次上那些都不算混搭,而把混搭視為是Web2.0的重要特徵之一。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混搭是指「整合網路上多個資料來源或功能,以創造新服務的網路應用程式。」也是真正截長補短、互濟互惠的網路精神。

比方說部落格裡面常見嵌入(embed)由另一個網站提供的影片,這就是混搭。部落格大多只有貼上文字、圖片功能,但是具備擴充性的部落格,卻可藉由混搭變得無所不能。例如把I’mTV或是Youtube裡面的「影片轉貼」語法寫進自己的部落格,於是原本沒有影音功能的部落格,照樣可以因為「嵌入」而具備播放影片。同樣可以嵌入的還有廣告、計數器、天氣預報、小遊戲、即時訊息等等,在網路世界裡,這樣互相支援搭配的例子不勝枚舉。

混搭的信念是:就算技術再強的公司,仍會有不足的地方,彼此需要互相補助與輔助。像是Google這樣的網路巨擘,仍然會出現難以克服的關鍵技術,迫使Google必須出資把某些關鍵技術買下。但並非每家公司都有財力把技術納為己有,例如無名小站,自己雖未必有好的影音串流技術,不過沒關係,只要在部落格使用HTML語法,就能把Youtube吸納變成自己的一部份。

當每家公司或是個人努力發揮長才的時候,為了不重複浪費開發資源,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用混搭,這樣能減少開發時間。美國許多公司借用AmazonGoogle Map所提供的API模組(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開發出屬於自己的新網路服務。網路地圖+自己的蒐集房屋資料=租屋網;地圖+飛機控制介面=開飛機遊戲;Amazon+管理系統=個人圖書管理服務,這些省了什麼?省了一大筆製作地圖的錢(Google Map幫忙做了這部分),省了蒐集一大堆書籍資料的時間(Amazon幫忙做了這部分)。

這樣做有好處嗎?不見得,那要看如何設計混搭機制。Google會想辦法在裡面放入廣告,即使被混搭進另一個服務中,也要求對方必須保留這些機制。Amazon會要求合作與商業性質無關,不然會收取一筆維護費用,而且必須保留連往Amazon連結。使用者付費,只要各取所需互不競爭,這是再正常不過,對嗎?善用混搭,不但能透過組合發揮無窮創意,還能加速開發,省下一大筆開發費用,何樂而不為。

15 9月, 2008

我寫故我在

原載於PC home雜誌
2008.7.20

古人用「Verba volant, scripta manent」這句拉丁文表達對文字書寫的不屑,意思是:話語(Verba)帶有翅膀,如同人類的靈魂,能夠四處飛翔;而文字(Scripta)是靜止不動又缺乏無生氣,枯燥而死寂。今日,同一句話有了完全不同的詮釋,現在我們會翻譯成「口說之語蕩然無存,書寫之字卻永久留駐」,此種今非昔比,看起來真是有強烈的反差。

蘇格拉底曾說,「書寫文字只能夠使人想起自己原本就知道的事情。」他堅定地認為反對這項原則的讀者腦袋「構造一定很簡單」。大師顯然忘記不是每個人都有如此優異的記憶與理解力,也忽視書寫成文的神奇過程,這是只有作者才知道的一個秘密。

當我寫下前面兩段的時候,我相信這確實是有一點「想起自己原本就知道的事情」,但是比例並不多。我估計剩下寫作過程中必定會添加更多重組、排列、反芻的材料,而且最後會發展成什麼樣子,到目前為止連我自己都完全一無所悉。沒錯,這種隨思緒遊走並寫下來的過程就是寫作。

當我們提到閱讀的時候,千萬要將閱讀跟寫作兩件事連結在一起,閱讀世界是由多數讀者與少數作家所共同組成。作者透過生花妙筆,把所見所聞所想轉換成文字,這種化學變化(按照作者功力略有不同)將轉換產生感動、說服力、認同、反思與情緒變化。至於讀者為什麼會想看文章,則是為了從文字上產生化學變化還原那些感受。

只要選對書,閱讀會是很棒的體驗,尤其是台灣一年出版幾萬種書,選擇性就更多了。儘管如此,我一位在外商上班的朋友還是直嚷著沒書可以看。她有一次跟我分享一個想法:將翻譯書、外文書、語言學習書排外,再把參考書、旅遊書、食譜、DIY書、雜誌剔除,剩下想看的書變得好少。台灣怎麼沒有會寫書的作家?

這實在是很嚴重的指控,我馬上跟她解釋最近哪些台灣作家出了哪些書,不過似乎都不是她愛看的那種暢銷小說。「但是我想看的還是沒有啊?其實,連在網路上都看不到什麼好文章,要不是文章太短,就是太跳tone,沒什麼內涵。」她補充說,「部落格的文章算是雜感吧,說不上有什麼具體的脈絡,看完也沒什麼感覺。」這下可好了,除了出版界外,她連部落格達人都要一次剿殺殆盡。

不過回頭想想,這位朋友說的也有她一番道理。台灣有這麼多閱讀人口,能創造出「洛陽紙貴」的作家卻不多,整個書市一定要倚靠翻譯書才足以撐場面。我能理解從事紙本書創作需要耗用大量時間,而且由於台灣書籍市場不大,就算成為暢銷書作家後也有可能餓死、窮死,與其吃泡麵過活,還不如乖乖認命去當上班族吧。

但是寫部落格就容易多了,網路就像個寫作駕訓班,很適合有寫作天份的業餘作家活動。如果在網路上大受好評,再找出版社出書還不遲,說不定還能因此出本書,擺在書店一圓出書夢。不過既然是業餘,或許壓根兒也沒想到出書這件事吧!何況,說不定正是在網路上,才能創下幾十萬的閱讀人次,印成紙張可能還沒這樣的好效果。

為了讓這位朋友瞭解台灣創作的生命力,我把最近一篇看完後感動到想哭的文章──給兒子的一封信http://blog.eslite.com/children/archives/223)──貼給她看。這位朋友感動之餘,說一定會再轉貼給她老公看,還問我作者是知名作家嗎?我只淡淡的回答,這麼感人的真實故事,知名作家也未必寫得出吧?果然,她承認網路逛得還不夠多,誰能擔保茫茫網海裡,是不是就藏著幾顆明日文壇之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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