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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7月, 2007
我對不起我的粉絲
真的很糟糕,我的發報系統已經給我第二次通知:
親愛的報主您好:
您是不是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有發行電子報了呢?想必您可能忙的忘了當初創辦電子報的雄心壯志了。為了不辜負訂戶對您的期待,也希望您別讓他們等了又等,加油!再發報吧!
經營電子報真的很有趣,藉由簡單的訂閱服務,馬上就可以當個人人稱羨的報主(報主一職至少在我那年代還是個值得羨慕與尊敬的職業,而現在受到電子媒體侵襲,變得不太有理由羨慕)。發報同時要公開自己的電子郵件,所以很容易交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曾經經營過電子報的各位讀者也一定注意到了,他們有時沉默,有時熱情程度遠超過你的想像。
儘管當報主很好玩,似乎在自己所設定的領域內,甚至代表某種意見或想法的領袖。但我還是必須要承認它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當這份「工作」只不過是業餘,那麼壓力就會瞬間消失殆盡。或是我這麼說,這反映在發報週期上就是「不定期發報」。
不發報未必等同於沒有壓力,而是壓力產生的方式不同。我很想知道,每一位報主在渡過誇張的未發報期間,是不是都有一種自責的罪惡感?至少我會有,直到良心不斷譴責我、逼迫我、恫嚇我到受不了,我才可能提筆,為那業餘工作稍稍作一些貢獻。
不過這些良心譴責再大,都敵不過「讀者來信」的壓力。好幾次讀者在電子報出刊後寫信給我(當然是透過email),因為受到文章中某些元素刺激與激發,迫不急待想要跟我分享她最近的故事與感想。我收到信時心理非常感動,這讓自己知道這些寫作並非是在唱獨角戲(雖然多數狀況,是讀者根本不知道要如何跟作者分享,或是「讀者」只想善盡「讀」者的義務就好)。
或許是因為不定期發刊下某種良心譴責的彌補作用,每次讀者來函我都一定回信,回信後順便也會想發一下電子報。「反正」都寫了,不是嗎?
繆司之神在哪裡
編電子報已經比編報紙要好多了,至少你不必擔心多長或多短的限制,電子報的可愛就是沒有編排上的規則,報主可以任意發揮。
儘管聽起來很容易,定期寫出點東西卻還是很難,尤其是還要有訂戶捧場,這是我覺得經營電子報比部落格更有挑戰性之處。為了增加寫作靈感,不少作家都建議「多看、多寫」,唯有從近乎模仿的方式去閱讀,才能訓練出洗鍊的筆鋒(或是說,值得一讀的文章)。
部落格與電子報都是一個很棒的寫作練習器,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好作家,你應當天天試著寫點東西,而且要試著寫超過一定篇幅的東西。同樣的主題,用一句話、一段落或是十萬字去描述的結果都不一樣,如果你懂得這些的秘訣,那麼你勢必是個有大量閱讀習慣的人,因為你肚子裡是裝有這麼多墨水汁的人。除非,你是狄更斯、莎士比亞、大仲馬這類寫作天才,不,他們是神。
對於真的想好好把自己部落格搞大的人,要記得文章可讀性永遠比數量重要。關於可讀性這方面的訓練,除了不斷保持大量閱讀習慣,有一個實際好用的練習方式可以跟各位分享。Stephen King在On Writing一書中認為,最有趣的情節,會是以「要是……怎麼樣」的方式表達。
要是把恐龍DNA找到,真的培養出活的古生物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侏羅紀公園?
要是人為了權利、慾望,讓父子反目成仇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華麗一族?
要是達文西的畫作中,藏著一個關於耶穌基督的重大秘密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達文西密碼?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故事很難被簡單描述成「要是……怎麼樣」,那一定很難讀下去,不然就是不夠有趣。你在索盡枯腸找例外嗎?如果你找到沒這樣寫,但是卻能營造出同樣效果的有趣情節,請務必告訴我。
影響風格然後自創
大量閱讀對創作會有一點後遺症。多數人以為要寫好作品,那就要多讀好作品,其實我很懷疑這樣做的關連性。欣賞一件絕世佳作,從欣賞的角度當然沒問題,但是想要模仿就會出亂子,這件作品就像告訴你「小子,別傻了,這輩子都別想」,反而打擊心中那一丁點大的動機。相反的,有時讀一件爛作品反而更能激起你的創作慾望:「作者是傻子嗎?哪有人這樣寫文章的!」然後提起筆,刺激你到自己的部落格寫評論去。
當下的閱讀會融入當下的寫作,或多或少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我還記得看過一本辦公室內部情緒管理方面的書,作者不知道是不是著了那本書的道,瘋狂的、重複的、大量的使用「氛圍」這兩個字。你不難想見,作者最初看到一個好詞見獵心喜的激動,恨不得現在就用到文章中,而且是「大量使用」。至於該詞是適當還是勉強使用,這都不重要了,因為對著迷道的作者來說,捕捉它成自己文章的一部份,是一種自我滿足與炫耀的結果。
更高段的模仿,是類似說話的腔調模仿,把閱讀的節奏與用詞方式做全面的學。這樣歷練後寫出的句子,雖然不是原作者所寫,但你已經可以抓到那種「語氣」。例如:
重複這樣的經驗給你,只是想讓你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新劇」也就是「真人在舞台上真實演出的戲劇型式」早已經是像我阿公那樣可能連大字都不認識一個的人們歡喜接受並且從中得到高度滿足的娛樂,否則,他怎可能在盛夏的午後背著孫子走一小時的山路,然後花錢買票擠在當年沒有冷氣而爆滿的戲院裡,讓孫子跨坐在他的肩頭足足兩個小時為的只是觀賞一場演出?(節錄自吳念真《人間條件2》)
不知道各位如何?看完之後,是不是也想來試試看「……的娛樂,否則,他怎可能……」這種語調。相信我,多試幾次之後,你會走出自己的風格,只不過剛開始就像混搭的感覺一樣,要過一陣子才能「水過無痕」。
所以,你可以開始思考,這次電子報準備寫什麼嗎?
親愛的報主您好:
您是不是已經超過一個月沒有發行電子報了呢?想必您可能忙的忘了當初創辦電子報的雄心壯志了。為了不辜負訂戶對您的期待,也希望您別讓他們等了又等,加油!再發報吧!
經營電子報真的很有趣,藉由簡單的訂閱服務,馬上就可以當個人人稱羨的報主(報主一職至少在我那年代還是個值得羨慕與尊敬的職業,而現在受到電子媒體侵襲,變得不太有理由羨慕)。發報同時要公開自己的電子郵件,所以很容易交到來自四面八方的朋友。曾經經營過電子報的各位讀者也一定注意到了,他們有時沉默,有時熱情程度遠超過你的想像。
儘管當報主很好玩,似乎在自己所設定的領域內,甚至代表某種意見或想法的領袖。但我還是必須要承認它有一定的難度,尤其是當這份「工作」只不過是業餘,那麼壓力就會瞬間消失殆盡。或是我這麼說,這反映在發報週期上就是「不定期發報」。
不發報未必等同於沒有壓力,而是壓力產生的方式不同。我很想知道,每一位報主在渡過誇張的未發報期間,是不是都有一種自責的罪惡感?至少我會有,直到良心不斷譴責我、逼迫我、恫嚇我到受不了,我才可能提筆,為那業餘工作稍稍作一些貢獻。
不過這些良心譴責再大,都敵不過「讀者來信」的壓力。好幾次讀者在電子報出刊後寫信給我(當然是透過email),因為受到文章中某些元素刺激與激發,迫不急待想要跟我分享她最近的故事與感想。我收到信時心理非常感動,這讓自己知道這些寫作並非是在唱獨角戲(雖然多數狀況,是讀者根本不知道要如何跟作者分享,或是「讀者」只想善盡「讀」者的義務就好)。
或許是因為不定期發刊下某種良心譴責的彌補作用,每次讀者來函我都一定回信,回信後順便也會想發一下電子報。「反正」都寫了,不是嗎?
繆司之神在哪裡
編電子報已經比編報紙要好多了,至少你不必擔心多長或多短的限制,電子報的可愛就是沒有編排上的規則,報主可以任意發揮。
儘管聽起來很容易,定期寫出點東西卻還是很難,尤其是還要有訂戶捧場,這是我覺得經營電子報比部落格更有挑戰性之處。為了增加寫作靈感,不少作家都建議「多看、多寫」,唯有從近乎模仿的方式去閱讀,才能訓練出洗鍊的筆鋒(或是說,值得一讀的文章)。
部落格與電子報都是一個很棒的寫作練習器,如果你想成為一個好作家,你應當天天試著寫點東西,而且要試著寫超過一定篇幅的東西。同樣的主題,用一句話、一段落或是十萬字去描述的結果都不一樣,如果你懂得這些的秘訣,那麼你勢必是個有大量閱讀習慣的人,因為你肚子裡是裝有這麼多墨水汁的人。除非,你是狄更斯、莎士比亞、大仲馬這類寫作天才,不,他們是神。
對於真的想好好把自己部落格搞大的人,要記得文章可讀性永遠比數量重要。關於可讀性這方面的訓練,除了不斷保持大量閱讀習慣,有一個實際好用的練習方式可以跟各位分享。Stephen King在On Writing一書中認為,最有趣的情節,會是以「要是……怎麼樣」的方式表達。
要是把恐龍DNA找到,真的培養出活的古生物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侏羅紀公園?
要是人為了權利、慾望,讓父子反目成仇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華麗一族?
要是達文西的畫作中,藏著一個關於耶穌基督的重大秘密會怎麼樣?這聽起來是不是像達文西密碼?
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故事很難被簡單描述成「要是……怎麼樣」,那一定很難讀下去,不然就是不夠有趣。你在索盡枯腸找例外嗎?如果你找到沒這樣寫,但是卻能營造出同樣效果的有趣情節,請務必告訴我。
影響風格然後自創
大量閱讀對創作會有一點後遺症。多數人以為要寫好作品,那就要多讀好作品,其實我很懷疑這樣做的關連性。欣賞一件絕世佳作,從欣賞的角度當然沒問題,但是想要模仿就會出亂子,這件作品就像告訴你「小子,別傻了,這輩子都別想」,反而打擊心中那一丁點大的動機。相反的,有時讀一件爛作品反而更能激起你的創作慾望:「作者是傻子嗎?哪有人這樣寫文章的!」然後提起筆,刺激你到自己的部落格寫評論去。
當下的閱讀會融入當下的寫作,或多或少都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我還記得看過一本辦公室內部情緒管理方面的書,作者不知道是不是著了那本書的道,瘋狂的、重複的、大量的使用「氛圍」這兩個字。你不難想見,作者最初看到一個好詞見獵心喜的激動,恨不得現在就用到文章中,而且是「大量使用」。至於該詞是適當還是勉強使用,這都不重要了,因為對著迷道的作者來說,捕捉它成自己文章的一部份,是一種自我滿足與炫耀的結果。
更高段的模仿,是類似說話的腔調模仿,把閱讀的節奏與用詞方式做全面的學。這樣歷練後寫出的句子,雖然不是原作者所寫,但你已經可以抓到那種「語氣」。例如:
重複這樣的經驗給你,只是想讓你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新劇」也就是「真人在舞台上真實演出的戲劇型式」早已經是像我阿公那樣可能連大字都不認識一個的人們歡喜接受並且從中得到高度滿足的娛樂,否則,他怎可能在盛夏的午後背著孫子走一小時的山路,然後花錢買票擠在當年沒有冷氣而爆滿的戲院裡,讓孫子跨坐在他的肩頭足足兩個小時為的只是觀賞一場演出?(節錄自吳念真《人間條件2》)
不知道各位如何?看完之後,是不是也想來試試看「……的娛樂,否則,他怎可能……」這種語調。相信我,多試幾次之後,你會走出自己的風格,只不過剛開始就像混搭的感覺一樣,要過一陣子才能「水過無痕」。
所以,你可以開始思考,這次電子報準備寫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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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Download文章
07 7月, 2007
進步的代價
原載於Download 三月號
人類對「進步」一詞有很多種定義,最常見的莫過於「超越舊有的物質、精神享受」或是「擁有先進的科技」之類。不過這種狹義的進步,還不能全方位的描述現在社會的革新式進步現象。著名歷史學家Sidney Pollard(1925-1998)對人類文明演化多有著述,他認為:「人類歷史若存在有某種變化方式……而此變化僅能朝單一方向前進,而且無法逆轉,則此方向即為進步。」
也就是說,人類文明只要繼續發展自然會不斷進步,而且一旦有了某種進步,就不會倒退,而是持續追求下一階段的進步。
單方面的看,進步似乎帶給人們無窮的希望與福祉。更快的速度、更精緻的食物以及更舒適的環境,所有的進步都帶給局部(或是單一個人)某種滿足狀態。進步同時也相對捨棄或否定舊方法,「進步」換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做升級,不好聽叫做淘汰。總之,進步就是一條停止不了的不歸路,人類看起來也不太可能(或希望)走回頭路。
人有進步有多快,看這個例子就知道。人類花了將近三百多萬年的時間,才從投擲石頭進步到使用鐵塊;花了近兩千年年,才從鐵塊變成槍砲;而從槍砲演變成目前威力強大的核子武器,卻要不到幾百年。近代的進步速度更誇張,每隔十八個月的週期,幾乎什麼技術就會以倍數變革一次:體積更小、速度更快、效能更高、更省電與更長效。
工業革命後,人類生活是進步了;到了現代,電視、電腦、網路變成家戶中的標準配備,不過這種「進步」代價是什麼?我們在追求進步的同時,犧牲掉了哪些?犧牲掉的東西,跟進步的享受相比,是值得還是不值得?
現在幾乎每家都有高科技產物,採用石化與電器產品已經等於進步的象徵,不過它們的副產品「污染」,卻很少有人關心過。在小環境裡,有些進步你會注意到它的不適當性,甚至你會出面干預。比方說鄰居小孩剛買的重型機車,當他在午夜夢迴時分出沒,並且以巨大引擎聲劃破寂靜長夜的同時,你會覺得這種進步根本是生活品質的大退步!
而讓人類行為詭異的並不是發生在小環境裡的反應,反而是對大環境的破壞,竟然可以任由不管,那是不自覺又貪婪的凌辱大自然。比方製造最新主機板(生產時的工業廢水排那邊都不會立刻傷害到我)、隔壁城市排放的廢氣(心態大概是反正空氣大家一起吸),或是你家中每天製造的垃圾(反正垃圾車最後怎麼處理我又看不到)這一類的進步,這會影響的範圍更廣、更深遠,但是居然沒有太多人在乎。
這裡很詭異的是當一個資源變成公共資源的時候,就更沒有人在乎;而偏偏不要一毛錢的公共資源,都是攸關大家生命的基本元素:像是路邊植物、空氣、水。你大可隨便深呼吸並吐出二氧化碳,甚至吸煙產生尼古丁和焦油去糟蹋空氣,過程中完全不必負擔任何花費,也不會有人出面制止你(如果合法場地,你的小環境中又沒有人反對)。
人類的進步,對地球是極度重傷害,這點從近年氣候不斷出現異常警訊就能得到印證。從2000年至2005年間,地球森林面積平均每年減少730萬公頃,這個面積相當於兩個多一點的台灣大小;最近500年間,地球上有844種已知的動植物滅絕,這不包含還沒被發現就滅絕的物種。這些破壞,雖然比不上導致恐龍滅亡的慧星撞擊地球事件,但是我們正是無形中發動這個自毀計畫的推手。
溫室效應引發全球氣候失常,影響可從各地時序錯亂感受到。科學家興奮的發現,過渡暖化的地球致使南極冰帽融化,而在原先冰帽位置以下的海底,居然見到以往被厚大冰塊覆蓋無法看到的生物。同時,這些科學家也很沮喪的知道,這些生物在還沒有機會跟我們接觸,並給於一個正式學名之前,牠們已經踏上瀕臨絕種之路。
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悲的,我們正不知不覺中戕害自己的環境,而且還自以為「進步」是一件好的事情。這樣的進步,或許真的帶給大家方便,不過失去的那部分,遠比得到的要多得多。套句生物學家的觀點,我們過渡消費了未來的資源,不但根本還不起那一大筆滋生的利息,居然還在刷爆第三張、第四張卡。
Ronald Wright和Jared Diamond不約而同都舉復活節島的案例,這是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故事。英國人James Cook(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那位庫克船長)在1774年抵達復活節島,曾對該島悲慘的命運下了一個註解:「大自然對此地實在太吝嗇」。
追溯到1722年,荷蘭人在復活節當天發現該島,就注意到該島上沒有樹木,動植物資源也極度缺乏。除了望向遠方的石頭人像外,居民的穿著、漁船都很簡陋,實在看不出這些大石像與貧窮島民之間的關連性,難怪很多推論都會指向該島與外星人或是另一種高度文明有關。不過事實是庫克船長錯了,科學家從花粉採樣中發現,該島在人類盤據前動植物是非常豐富的,甚至是一座充滿綠意的海中翡翠。
人類在遠古抵達該島後,人口在數世紀中達到萬人以上,並且原因不詳的開始巨石崇拜,爭相建造巨大石像,目前全島共有一千多個巨大石像。當時島上存在至少兩組競爭文明,相互間可能曾以石像數目做為繁榮的象徵,因此競相竭盡資源建造石像。一座不到兩百平方公里的小島就在肆無忌憚的砍伐、揮霍之下,居然將整座島變成一座禿島,只留下沒用的「繁榮的象徵」,這對復活節島的古人來說,實在是再諷刺不過了。
所以說庫克錯了,大自然一點都太吝嗇,而是人類不懂得珍惜。
這些胡思亂想在我某次看完《口白人生》後,回到電腦桌按下「update」後浮現,人類天真以為活著在「喜劇」中,其實沒想到,這可是一齣活生生血淋淋的「悲劇」。真不知道人類追求的進步,是短暫的愉悅與自滿,還是間接按下自我毀滅的按鈕?
人類對「進步」一詞有很多種定義,最常見的莫過於「超越舊有的物質、精神享受」或是「擁有先進的科技」之類。不過這種狹義的進步,還不能全方位的描述現在社會的革新式進步現象。著名歷史學家Sidney Pollard(1925-1998)對人類文明演化多有著述,他認為:「人類歷史若存在有某種變化方式……而此變化僅能朝單一方向前進,而且無法逆轉,則此方向即為進步。」
也就是說,人類文明只要繼續發展自然會不斷進步,而且一旦有了某種進步,就不會倒退,而是持續追求下一階段的進步。
單方面的看,進步似乎帶給人們無窮的希望與福祉。更快的速度、更精緻的食物以及更舒適的環境,所有的進步都帶給局部(或是單一個人)某種滿足狀態。進步同時也相對捨棄或否定舊方法,「進步」換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做升級,不好聽叫做淘汰。總之,進步就是一條停止不了的不歸路,人類看起來也不太可能(或希望)走回頭路。
人有進步有多快,看這個例子就知道。人類花了將近三百多萬年的時間,才從投擲石頭進步到使用鐵塊;花了近兩千年年,才從鐵塊變成槍砲;而從槍砲演變成目前威力強大的核子武器,卻要不到幾百年。近代的進步速度更誇張,每隔十八個月的週期,幾乎什麼技術就會以倍數變革一次:體積更小、速度更快、效能更高、更省電與更長效。
工業革命後,人類生活是進步了;到了現代,電視、電腦、網路變成家戶中的標準配備,不過這種「進步」代價是什麼?我們在追求進步的同時,犧牲掉了哪些?犧牲掉的東西,跟進步的享受相比,是值得還是不值得?
現在幾乎每家都有高科技產物,採用石化與電器產品已經等於進步的象徵,不過它們的副產品「污染」,卻很少有人關心過。在小環境裡,有些進步你會注意到它的不適當性,甚至你會出面干預。比方說鄰居小孩剛買的重型機車,當他在午夜夢迴時分出沒,並且以巨大引擎聲劃破寂靜長夜的同時,你會覺得這種進步根本是生活品質的大退步!
而讓人類行為詭異的並不是發生在小環境裡的反應,反而是對大環境的破壞,竟然可以任由不管,那是不自覺又貪婪的凌辱大自然。比方製造最新主機板(生產時的工業廢水排那邊都不會立刻傷害到我)、隔壁城市排放的廢氣(心態大概是反正空氣大家一起吸),或是你家中每天製造的垃圾(反正垃圾車最後怎麼處理我又看不到)這一類的進步,這會影響的範圍更廣、更深遠,但是居然沒有太多人在乎。
這裡很詭異的是當一個資源變成公共資源的時候,就更沒有人在乎;而偏偏不要一毛錢的公共資源,都是攸關大家生命的基本元素:像是路邊植物、空氣、水。你大可隨便深呼吸並吐出二氧化碳,甚至吸煙產生尼古丁和焦油去糟蹋空氣,過程中完全不必負擔任何花費,也不會有人出面制止你(如果合法場地,你的小環境中又沒有人反對)。
人類的進步,對地球是極度重傷害,這點從近年氣候不斷出現異常警訊就能得到印證。從2000年至2005年間,地球森林面積平均每年減少730萬公頃,這個面積相當於兩個多一點的台灣大小;最近500年間,地球上有844種已知的動植物滅絕,這不包含還沒被發現就滅絕的物種。這些破壞,雖然比不上導致恐龍滅亡的慧星撞擊地球事件,但是我們正是無形中發動這個自毀計畫的推手。
溫室效應引發全球氣候失常,影響可從各地時序錯亂感受到。科學家興奮的發現,過渡暖化的地球致使南極冰帽融化,而在原先冰帽位置以下的海底,居然見到以往被厚大冰塊覆蓋無法看到的生物。同時,這些科學家也很沮喪的知道,這些生物在還沒有機會跟我們接觸,並給於一個正式學名之前,牠們已經踏上瀕臨絕種之路。
沒有什麼比這更可悲的,我們正不知不覺中戕害自己的環境,而且還自以為「進步」是一件好的事情。這樣的進步,或許真的帶給大家方便,不過失去的那部分,遠比得到的要多得多。套句生物學家的觀點,我們過渡消費了未來的資源,不但根本還不起那一大筆滋生的利息,居然還在刷爆第三張、第四張卡。
Ronald Wright和Jared Diamond不約而同都舉復活節島的案例,這是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故事。英國人James Cook(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那位庫克船長)在1774年抵達復活節島,曾對該島悲慘的命運下了一個註解:「大自然對此地實在太吝嗇」。
追溯到1722年,荷蘭人在復活節當天發現該島,就注意到該島上沒有樹木,動植物資源也極度缺乏。除了望向遠方的石頭人像外,居民的穿著、漁船都很簡陋,實在看不出這些大石像與貧窮島民之間的關連性,難怪很多推論都會指向該島與外星人或是另一種高度文明有關。不過事實是庫克船長錯了,科學家從花粉採樣中發現,該島在人類盤據前動植物是非常豐富的,甚至是一座充滿綠意的海中翡翠。
人類在遠古抵達該島後,人口在數世紀中達到萬人以上,並且原因不詳的開始巨石崇拜,爭相建造巨大石像,目前全島共有一千多個巨大石像。當時島上存在至少兩組競爭文明,相互間可能曾以石像數目做為繁榮的象徵,因此競相竭盡資源建造石像。一座不到兩百平方公里的小島就在肆無忌憚的砍伐、揮霍之下,居然將整座島變成一座禿島,只留下沒用的「繁榮的象徵」,這對復活節島的古人來說,實在是再諷刺不過了。
所以說庫克錯了,大自然一點都太吝嗇,而是人類不懂得珍惜。
這些胡思亂想在我某次看完《口白人生》後,回到電腦桌按下「update」後浮現,人類天真以為活著在「喜劇」中,其實沒想到,這可是一齣活生生血淋淋的「悲劇」。真不知道人類追求的進步,是短暫的愉悅與自滿,還是間接按下自我毀滅的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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